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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5-08-21 15:30
8月2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提高贷款额度,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50%。即由现行的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提高至单人90万元、双人150万元,基本实现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可覆盖除首付款金额外的剩余购房资金需求,减轻购房负担。购买保障性住房与多子女家庭购房等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
通知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主导规划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配售并实行封闭管理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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