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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购买住建部门认定的改善型住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

中国房地产网

2025-11-28 19:19

11月28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提出,加大购买改善型住宅支持力度。提高贷款额度。购买住建部门认定的改善型住宅(含第四代住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适老化改造费用。房屋进行适老化改造,房主可以提取本人、配偶及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改造费用。改善居住条件贷款。凡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住宅,并于2025年12月1日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参照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此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扩大异地贷款范围。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放宽贷款偿还期限。扩大逐年提取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支持范围至省内其他城市。

编辑:温红妹
标签:改善型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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