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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5-05-30 19:57
中房报记者 赵春林 长沙报道
将对在拟购房的县(市、区)无住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政策;对已开发建设但未售的空置商业项目,可按“商改住”进行规划修改……
5月30日,湖南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建委、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南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等9部门联合印发《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从供需端双向减压,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稳定楼市预期,推动房地产市场从“去库存”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这是自2018年以来,湖南时隔7年再次出台省级层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契税补贴上,湖南此次明确,一方面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在拟购房的县(市、区)无住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政策;另一方面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或面积补贴。同时,将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再提高不低于20%、30%。
此外,湖南将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买新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在人才购房方面,湖南支持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人才房,一定期限内可免费提供给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居住,也可免费作为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创业场地。
对在省内首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才,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不与账户余额挂钩,按工作待遇基数及劳动合同年限合理确定。高层次人才购买自住房,可在正常缴存一个月后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至4倍。
同时,湖南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可适当放宽收购面积标准,但原则上单套住房面积不得超过143平方米。各地可引入包括民营资本在内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收购存量商品房。
值得关注的是,湖南盘活存量房地产开发土地。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已开发建设但未售的空置商业项目、已开发建设且已预售的商业项目,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且充分尊重购房业主意愿和综合考虑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的前提下,可按“商改住”进行规划修改,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变更土地规划条件,并可适当降低商住配比。
当地部分房企营销人士认为,湖南此次通过刺激需求、优化供给、平衡区域等组合策略,短期有望显著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但政策协同效应、配套措施落地效果有待观察。
目前,湖南多个县市已先行推出契税50%补贴甚至全免政策措施。此次省级明确跟进或加大支持力度,补贴额度待各城市后续出台细则,基本可以理解为“一城一策”,整体利好首套刚需住房需求。
近年来,湖南积极促进住房消费,高度重视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早在今年4月,湖南省住建厅曾组织相关部门与部分品牌房企代表等举行座谈会,就如何拉动住房消费、减轻开发商压力、支持多孩家庭和人才购房等商讨对策。
从现阶段看,湖南及省会长沙房地产市场分化明显,城市之间、产品之间去化差距悬殊,整体仍在承压阶段,需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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