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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开拍!福建泉州一地块试点现房销售制

中国房地产网

2026-09-09 11:06

9月9日,福建省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丰2026-2号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泉自然资告字〔2026〕22号)》,挂牌出让泉州市中心市区统管区4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别位于丰泽区清源街道、东海中央活力区,涵盖商业、酒店、办公、住宅及配套用途,9月29日开拍。


根据公告,4宗地块分别为丰2026-2号、丰2026-3号、丰2025-7号、丰2026-13号。丰2026-2号、丰2026-3号位于清源街道老君大道北侧,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建筑可分割销售、可分割转让;丰2025-7号位于东海中央活力区,规划建设酒店、办公、住宅及配套,其中酒店约1.2万平方米、办公约2.8万平方米,酒店和办公建筑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丰2026-13号同样位于东海中央活力区,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住宅及配套,商业、办公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26万平方米,商业、办公建筑可分割销售、可分割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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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落实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基础性制度试点要求,丰2026-13号地块须实施项目公司制、主办银行制、现房销售制等3项制度,并接受住建部门监管。


项目公司制方面,项目开发公司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依法独立行使法人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项目交付前,严禁投资人抽调项目销售、融资资金,严禁抽逃出资、提前分红。


主办银行制方面,项目开发公司自主选定主办银行,由主办银行牵头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与项目开发公司共担风险、共享收益;项目资本金、开发贷、销售回款等资金统一归集至主办银行监管专户。


现房销售制方面,项目须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不动产首次登记后,方可申请现售备案。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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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现房销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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