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报·财经
A+
放宽申请条件!厦门调整保障性商品房政策

中国房地产网

2025-06-20 10:17

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调整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的通知》,将于2025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明确,缩短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户籍取得年限的要求。申请家庭成员由“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缩短至“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1年”。


放宽稳定就业群体关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基本养老保险等要求。申请人学历由“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职称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至“初级及以上职称”、职业资格由“技师职业资格”放宽至“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在厦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由“60个月”放宽至“36个月”。


降低单身居民申请年龄要求。本市户籍和在厦稳定就业单身群体的年龄分别由年满35、30周岁,统一放宽至年满25周岁。


同时,缩短限售时间。保障性商品房限售时间由5年调整为3年,即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起满3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可按合同约定比例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上市交易或转为普通商品房。


编辑:温红妹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标签:保障性商品房
0
0
相关推荐
评论(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Copyright2018-2020 CREBZFB 版权所有

京ICP备17051690号-1

京公安备:1101050203923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5767558

中国房地产报

房地产行业门户

打开APP
Close modal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