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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5-06-20 10:17
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调整保障性商品房政策的通知》,将于2025年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明确,缩短本市户籍无住房家庭户籍取得年限的要求。申请家庭成员由“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缩短至“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1年”。
放宽稳定就业群体关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基本养老保险等要求。申请人学历由“本科及以上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职称由“中级及以上职称”放宽至“初级及以上职称”、职业资格由“技师职业资格”放宽至“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在厦缴交基本养老保险时间,由“60个月”放宽至“36个月”。
降低单身居民申请年龄要求。本市户籍和在厦稳定就业单身群体的年龄分别由年满35、30周岁,统一放宽至年满25周岁。
同时,缩短限售时间。保障性商品房限售时间由5年调整为3年,即自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起满3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可按合同约定比例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上市交易或转为普通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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