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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中国房地产网

2025-08-06 21:44

8月6日,据温州发布公众号消息,温州市对住房公积金多项业务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此次政策调整覆盖了灵活就业人员、租房群体、购房家庭、退役军人等多个群体,从缴存认定、提取额度、贷款额度、首付比例到操作流程等多维度发力,切实减轻职工住房负担,激发住房消费潜力。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升级,职工夫妻双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大幅提升至130万元;单人缴存家庭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由65万元提高到80万元,大大增强了缴存职工的购房支付能力。


首付比例的降低为购房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下调至20%;而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15%,这一调整降低了购房的资金门槛,让更多家庭能够更轻松地实现住房改善的愿望。


在贷款人年龄上限的调整则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此次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人年龄上限进行了优化,男性从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调整为不得超过68周岁,女性则维持65周岁不变,进一步拓宽了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范围。


温州市退役军人在温州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购置家庭首套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可贷额度在按规定计算后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可附加15万元拥军共富贷额度。


政策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家庭代际互助提取。对于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其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协助还贷,提取总额上限为过去12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此举有效盘活了家庭住房公积金资源,减轻了还贷压力。


另外,此次政策的调整,优化了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连续缴存认定条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或启封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时,可自开户或启封之日起往前补缴最多3个月,补缴月数计入连续缴存月数。


该政策进一步优化无房提取政策,缴存职工家庭在以县(市)级行政区域划定的缴存地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申请无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由1800元提高至2000元,政策还加大对多孩家庭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多孩(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的缴存人家庭无自有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参照新市民、青年人的“随时提、全额提”政策,以本人申请时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随时、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编辑: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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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温州 住房公积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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