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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财经
中国房地产网
2026-04-28 10:03
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购买新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56万元……4月2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就贷款额度、代际互助、病种提取、灵活就业缴存等多方面优化升级,进一步降低安居门槛。新政自5月1日起实施。
为更好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长沙市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贷款额度。
长沙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生育二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30%,新房最高贷款额度可至156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可达130万元。
同时,长沙市支持住房公积金代际互助,允许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时,直系亲属(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各自的公积金支持购房;尚未结清长沙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可申请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办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
此外,长沙市扩大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病种范围,由9种扩大至35种。
缴存人家庭及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更好保障困难家庭医疗需求。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长沙市放宽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条件,年龄放宽至年满18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在灵活缴存机制上,长沙市明确可根据近12个月实际月均收入自主申报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在10%-24%间选择,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封存账户,无需补缴欠缴部分。并在贷款方面增加保底机制,灵活就业人员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只要其家庭近12个月未办理过公积金提取(租房提取除外),测算低于20万元的,可按 20 万元核定。(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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