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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质疑被“选择性执法” 哈尔滨一别墅拆违事件调查

中国房地产网

2025-12-28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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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记者 王迎超 高中华 哈尔滨报道


12月15日,站在自家庭院内,哈尔滨市松北区塞纳欧香业主付红愤懑地说:“从2021年起,执法局对我家进行多次强拆,先后拆除了庭院栅栏、大门、封闭露台,还强行要求封闭了地下室和天井。”


付红想不通的是,“为何执法局对整个小区普遍存在的炸毁重建、改变主体结构、尖顶坡改平顶坡等严重违建行为视而不见,却单独针对我家执法,区别对待。”


付红称,她无法接受的是,自家的庭院栅栏被拆除后,邻居同时也是举报人的薛某跨越了小区公共水系,用铁栅栏、铁门柱圈占了原本属于她家的部分庭院,但执法局却对此毫无作为。


记者多方调查得知,针对此事双方已多次对簿公堂。


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已3次作出判决,先后确认哈尔滨市松北区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松北区执法局”)、松北区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违法,还撤销了执法局的限期拆除决定。


目前,双方围绕着涉案房屋是否需要强拆,拆除行为是否合法的纠纷仍在继续。


5年遭遇多次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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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付红斥资200多万元,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塞纳欧香小区购置了一套联排别墅。


当年入住不久就发现屋内漏雨,付红曾找过开发商,对方先给安了雨搭,但问题还没解决,后来干脆用砖封闭了两处露台,室内漏雨问题才得以解决。


那时的她还不知道,这两处封闭露台在多年后会被认定为违建遭到强拆。


被强制拆除的还有付红家庭院的铁栅栏和大门,“最初的栅栏是木质的矮栅栏,栅栏沿着小区的公共水系而建,圈定了各业主家的庭院范围,入住9年后,因为原栅栏老化,加上家中财物屡次失窃,出于安全防护需求,我在原位置上更换了铁栅栏,并没有越界侵占。”付红称,2021年,松北区执法局多次上门告知,他们接到邻居薛某举报,说她家有侵占公共绿地,圈占邻居家的院落、栅栏门柱未经审批等问题。


付红说,尽管小区其他业主家几乎都更换了栅栏和大门,物业公司也给出了情况说明,证实“未发现业主有扩建事宜,现铁栅栏按原有木栅栏位置进行更换。”但2021年至2022年,执法局人员仍先后强制拆除了付红家院落内紧邻公共水系的部分栅栏、铁艺门柱和大门。2024年6月,又将付红家庭院内的剩余栅栏、门柱全部拆除。


记者注意到,此后,针对薛某投诉付红存在砍伐树木、房屋违建、加盖楼层、私挖地下室等问题,2024年3月26日,松北区执法局曾作出处理决定书,未发现付红有破坏绿地、砍伐公共树木的行为。


处理决定书中提到:经查,付红由于房屋西北侧,西南侧露台常年漏雨,导致无法居住,也向小区物业反映过此情况,物业也未对其进行过修补。2019年夏季,业主自行对西北侧,西南侧两处露台进行了封闭,未加盖房屋,未增加建筑高度,也未突破房屋建筑红线。业主并未有私挖地下室的行为。


记者注意到,该局曾责成付红就装修、使用地下空间、封闭露台等系列问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此后付红委托哈尔滨工大建筑司法鉴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鉴定,2021年7月17日出具的鉴定结论显示,建筑主体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结构安全,可以继续使用。


处理决定书明确,业主自行修缮改动,未影响市政工程管线等规划的实施,未影响到消防安全隐患等情况,同时也未造成邻里之间利害关系。以上情况符合哈尔滨人民政府2020年5月27日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年第24号)中“对别墅未突破垂直投影,未超出原规划高度改建建筑”的相关规定。


对当前普遍性较强,政策上缺失的情况,为避免选择性执法,松北区执法局对以上行为作出予以保留决定。待同类问题形成明确政策措施后,全区域、全口径公平公正予以解决。


但事情不久后便发生反转。


记者多方调查得知,2023年3月7日,哈尔滨市松北区自然资源局向松北区执法局作出《关于薛某举报“违法违建”移交函》,认定付红擅自开挖地下室、加盖楼层圈、占公共绿地等违法行为基本属实。


2024年4月7日,松北区执法局进行现场勘验,认定封闭露台两处,现场联系不到当事人,不能出示相关审批手续。


4月10日,松北区执法局作出《限期拆除告知书》,要求其三日内自行拆除违建,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并告知付红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4月12日,付红向松北区执法局提交申辩材料,认为告知书中关于露台封闭和地下室的拆除内容不明确。付红称,地下室是购房时自带的,鉴定结果显示地下室建成时间是2008年,与产权证上的建成时间相吻合,而她是2009年购房,根本不可能存在私挖地下室的行为。


4月16日,松北区执法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哈松自然规划限告第一字〔2024〕D020号),责令付红于2024年4月18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其后,松北区执法局作出催告通知书。


4月30日,松北区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书》。从4月30日至5月5日,两处封闭露台被强制拆除。期间,地下室及天井也被要求强行封闭。


2025年2月6日,松北区执法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付红别墅未经批准进行建设,包括三楼阁楼南侧封闭露台(阳光房)一处,北侧改变建筑外观两处,一楼北侧封闭阳台,私挖地下室及南、西两侧采光井,违反了相关规定,责令付红于2025年2月25日前自行拆除。


双方多次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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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强拆行为,付红多次起诉松北区人民政府和执法局。


2024年11月18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认为2024年4月16日,松北区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书》指向的构筑物、建筑物不清晰。因案涉建筑已经被拆除,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确认该决定书违法。


2024年12月17日,同样因为强拆决定书指向的违法建设构筑物不清晰,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松北区人民政府2024年4月30日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书》违法。


2025年9月1日,哈尔滨市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向执法局信访举报付红私挖地下室,加盖楼层,设置围栏、围墙等,执法局先后作出多个《处理意见书》,考虑到案涉小区普遍存在此类问题,为了避免选择性执法,对付红装修和使用地下空间、封闭露台等行为作出予以保留决定。对私挖地下室予以否定。在无有效证据及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执法局推翻之前所认定的事实及决定,认为三楼阁楼南侧封闭露台、一楼北侧封闭阳台属于违法建筑,将案涉别墅露台、阳台封闭问题与本小区相同问题作出区别对待,行政行为明显不合理。案涉别墅存在私挖地下室的违建行为证据不足。


最终,哈尔滨市铁路运输法院作出判决,撤销松北区执法局2025年2月6日作出的哈松资规限超决松北字[2025]第ZA0001号限期拆除决定。


记者了解到,目前松北区执法局已经上诉。


付红说,庭院栅栏被强拆后,已经失去了基础防护功能,人员、动物可以随意出入,居住安全形同虚设;封闭露台被强拆后,家中三楼夏季渗水漏雨,冬季墙面返潮掉皮明显,居住功能严重受损;地下室和天井被强行要求封闭后,因为地下室设有水电燃气等安全总阀,潮气无法排出多次引发电路断路,直接危及人身安全。


“我们小区一共120套别墅,更换围栏、封闭露台、改变主体结构、尖顶坡改平顶坡的业主比比皆是,有的在围栏上还加装了电网,更严重的干脆将原来房屋拆毁重建。2024年,松北区执法局还曾发文承认了小区存在大量违建,但对于这些因历史形成或新增的违建问题执法局为何选择视而不见,不予处理。”付红称。


她的不满也因此而强烈。她认为,单独针对她一家多次进行选择性执法,“我家栅栏被强拆后,2025年,一直举报违建的邻居薛某却将原本属于我家的部分院落侵占并建起铁栅栏,还加装了铁艺门柱及大门,我曾多次向执法局工作人员反映,却被刻意回避,这不是双标执法吗?”


对于付红的质疑,12月19日,记者到松北区执法局提出采访要求。对方表示,将在内部协调相关事宜后进行解答,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该局反馈。


(文中付红为化名)


编后


违法建筑肯定是不对的,但强制拆除的执法也要公平正义。在住宅小区违法建筑领域一直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执法的雷厉风行,一种是不敢碰硬。这也往往被人质疑是在“选择性执法”。


法律的一视同仁是法治中国的题中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无论是违法建筑,还是强制拆迁,都与老百姓有很大关系,只有让每个公民都享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看到“公平正义”的力量,人们才能对法律有稳定的预期,进而坚定对法律的信仰,奠定法治社会的根基,助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哈尔滨市松北区塞纳欧香小区违法建筑事件,以及遭到“选择性执法”的质疑,在全国并不是孤例。因此,每遇到这类事,执法部门都要仔细调查,找出其中的关键,让每一个不合法的行为及时得到纠偏,让每一个不严格认真执法的人员受到监督惩处,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能,让每一个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都感受到规范文明和公平正义。


编辑:温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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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别墅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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