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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5-07-29 17:09
涉事小区。陈标志/摄
中房报记者 陈标志 海口报道
原本是一桩普通的施工合同纠纷案,但因法院此前查封的房子“离奇失踪”,使得该案件的后续执行变得扑朔迷离。
2024年8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海口绿地五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源公司”)与国崛电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崛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前者支付工程款448万余元及利息。
然而,就在法院根据生效终审判决书对此前查封的4套房产进行执行时,却发现五源公司开发建设的海口市五源河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C1101-05地块没有17号楼栋1单元1701室、1702室及3单元1601室、1602室。
法院此前查封的房产究竟在哪儿?
对此,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书面答复国崛公司实际控制人林先生称,开发商五源公司没有修建17号楼栋,也就是说该项目目前不存在17号楼栋1701室等4套房产。
7月29日,此前在五源公司任职的一名主要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由于种种原因开发商没有修建17号楼栋。
讨要工程款诉诸法律
这起离奇的执行案件,还得从5年说起。
据相关民事判决书记载,2020年,国崛公司与五源公司签订了“五源河项目C1101-01地块2#、3#、4#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合同,约定五源公司作为发包方,将前述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发包给国崛公司施工,工程暂定总价651万元。
2020年12月初,上述高低压供配电工程经有关单位出具的竣工检验报告,确认相关项目工程竣工检验合格。2022年7月,国崛公司向五源公司提交了结算材料,后者也委托了造价咨询单位对相关材料完成了初审,但是工程款一直没有结算。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五源公司已向国崛公司支付了项目工程款250万元。
由于迟迟未能拿到剩余工程款,2023年,国崛公司将五源公司诉至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之后,秀英区人民法院对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该案一审判决的主要内容为,五源公司扣除之前已向国崛公司支付的250万元工程款外,还应支付剩余工程款448万余元及利息等。
一审判决后,五源公司对此不服,于2024年7月上诉至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后,于2024年8月作出终审判决。
记者从该终审民事判决书上了解到,五源公司部分上诉请求得到了二审法院的支持,但核心的剩余工程款仍被法院确认要支付给国崛公司,即五源公司在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国崛公司支付工程款448万余元及利息等相关费用。
国崛公司曾质疑16号楼的号牌(红框处)被人为动过,但五源公司对此予以否认。陈标志/摄
查封的4套房产不见了
按理说,这起普通的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到此就结束了。但是,后面发生的事情令人诧异。
记者从相关法律文书中了解到,2023年4月,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份民事裁定书,支持国崛公司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即冻结五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34万余元或查封其他等值财产。
同年7月,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份《结案通知书》,明确该法院通过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查封了海口市五源河城中村改造项目C1101-05地块17号楼栋1单元1701室、1702室及该楼栋3单元1601室、1602室。查封期限为3年,即2023年7月3日至2026年7月2日。
上述被法院查封的4套房源,为五源公司开发项目中尚未销售的房产。
今年5月份,秀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份《执行裁定书》,称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五源公司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此该院根据申请执行人国崛公司的申请启动执行程序,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五源公司向国崛公司支付款项483.5万余元及利息。
该《执行裁定书》称,在本案执行过程中,该院采取了4方面的措施,包括发出执行通知书、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等查询五源公司财产、发出限制消费令等。
该法律文书还称,虽然被执行人五源公司名下账户有部分存款,但冻结期限一年,未实际扣划到款项;原查封的五源公司名下的4套房产,在现场勘察并未发现该楼栋。
“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上述执行裁定书表示,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国崛公司若发现五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
部门回应:17号楼栋未建
16号楼西侧确实有一片尚未开发的地块。陈标志/摄
明明此前从资规、住建部门那里查封的房产,怎么说没就没了呢?申请执行人国崛公司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于是,他们通过正常信访的途径向相关部门再次求证,但得到答复令他们十分惊诧。
今年7月7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的形式,对国崛公司“四套房凭空消失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信访诉求进行了答复。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一份行政程序处理决定书中称,经核查,该项目C1101-05地块于2016年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内容包含15幢居住及配套商业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281282.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7884.2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398.15平方米。
2018年,原海口市规划委员会收到该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来函,反映因设计图纸楼栋数与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栋数存在差异,申请将许可副本中楼栋数量由“15”栋变更为“22”栋。经核查相关材料,原海口市规划委员会同意该变更申请。
2020年12月8日,该项目1#~16#住宅、1#~3#商业、9#商业等20栋建筑通过规划核实,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书》。因该项目西北角部分用地未完善土地手续,17#住宅未开发建设,五源公司也未向海口市资规部门申请办理该楼栋的规划核实手续。
7月24日,记者也到该小区实地查看,未能找到案涉的17号楼栋,16号楼栋西侧小区围墙外确实有一片杂草丛生的空地。
7月29日,此前在五源公司任职一名主要负责人回应记者,他印象中小区西北角好像有低层建筑物,10多年都没能拆掉,17号楼也就没有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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