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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报·财经
中国房地产网
2026-06-23 10:10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近日印发《珠海市既有商业办公建筑功能临时变更为酒店功能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即日实施,有效期三年,旨在缓解本地商办物业闲置、酒店住宿供给不足的供需矛盾。
该政策适用珠海全域,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改造对象为国有土地上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建成商业、办公楼,可临时用作酒店、宾馆等住宿业态,改造不改变原有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与土地使用年限,建筑需达标结构、消防、环保要求。
申请需满足六项硬性条件,要求产权清晰无争议、土地剩余使用年限不少于5年,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不少于十日。同时明确七类不予审批情形,纳入土地储备、城市更新、存在违建、建筑查封等物业不得申请。
办理由申请人向区城市更新部门申报,多部门联审后报区政府审批并签订合同。单次临时使用期限最长5年,到期评估达标可续期,续期同样不超5年。改造不增面积、层高、不改外立面的,可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需变更不动产登记、补缴地价款。项目终止或到期后,物业须恢复原有规划功能,拒不恢复将限制产权分割、抵押,并由城管执法处置。
新政构建多部门闭环监管体系,自然资源、住建、文旅、城管等各司其职,项目到期前三个月主管部门提前提醒,各区定期评估辖区转型项目运营情况。
此次新政统一商办转酒店办理标准,清晰划定准入、运营、退出规则,在稳定市场预期的同时,通过临时功能转换盘活存量闲置楼宇,有效释放商业地产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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